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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一企业打赢专利维权战
国家知识产权局
更新时间:2013年3月6日    |    阅读:2330 次    |    关键词: 北京立成    知识产权    代理公司    专利    商标    版权    申请    诉讼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浙江桐乡的两家饰品企业分别赔偿浙江名媛工艺饰品有限公司10万元并立即停止使用“名媛”专利保护范围内的加工方法,“名媛”这场历经3年之久的专利维权战终于尘埃落定。这是义乌饰品行业水钻产业首个自主维权并获得成功的案例,在义乌甚至全省的饰品行业内,也是一起有示范意义的维权案例。

  浙江名媛工艺饰品有限公司1999年开始就着力于水钻生产工艺的研究,2000年开始申请专利,10多年来,先后与北大等科研院校合作,从无到有,将水钻生产工艺全流程技术一步一步地攻关下来,申请了包含水钻冶炼及加工技术、机械设备及制造方法、水钻外观等发明专利320余项。生产水钻产品的每一个步骤、细节,包括生产设备在内,都已被专利覆盖。公司在发明专利上的花费累计已达3000多万元,每年仅专利维护费就需三四十万元。而随着生产工艺的不断改良、改进,“名媛饰品”的专利申请还在进行中。

  2008年,“名媛”公司董事长虞卫东在与几位国内饰品同行交流时了解到,位于浙江桐乡的一家水钻生产公司和一家平底钻生产公司正在使用的水钻生产加工方法,分别侵占了他向国家专利局申请的3项发明专利,其中,“一种水钻端面磨抛加工方法”这项发明专利是“名媛饰品”在2007年向国家专利局申请的,是水钻生产环节中的核心技术。2009年7月7日,“名媛饰品”以桐乡的这两家企业未经许可,使用其发明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及设备大量制造水钻产品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这两家企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水钻饰品生产企业维权意识普遍淡薄,这两家企业的负责人拿到起诉书时,都不知道自己的产品在哪里侵了权,他们甚至远赴北京调查“名媛”专利是否属实。最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桐乡的这两家企业立即停止使用落入名媛公司“一种水钻端面磨抛加工方法”专利保护范围的水钻端面磨抛加工方法,立即停止销售依据该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赔偿“名媛”经济损失10万元。同时,另外两项发明专利侵权案件,也以虞卫东胜诉告终。

  饰品行业是义乌龙头行业之一,目前义乌有饰品企业四五千家,但大多数的企业都还没有足够的维权意识。许多企业认为申请专利耗时、耗力、耗财,是“得不偿失”之举。也有企业虽然申请了专利,但却没有尽到履行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导致申请下来的专利法律状态不稳定。其实,专利申请下来后,或许不会在短期内产生经济效益,但却能长远地保护企业的核心技术工艺,这就意味着企业拿到了掌控市场的话语权,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技术与法律基础。“名媛”这次维权成功的经验,或可为饰品行业提供一个维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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